南宁市兴宁区金源城卓立小学2020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摸底通知
发布:2020-05-08 点击:1617 次 分类:校园新闻





南宁市兴宁区金源城卓立小学

2020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摸底通知







根据南宁市教育局2020年小学招生工作部署,为做好兴宁区2020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现对辖区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具体事项如下:

一、摸底对象

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现实际居住在兴宁区辖区范围内,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适龄儿童以及父母双方户籍在南宁市城区以外,且父母双方在南宁市市区工作;父母双方居住证登记居住地址与合法稳定住所住址(即实际住房地址)一致,并在兴宁区辖区内,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摸底对象信息材料准备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家庭有房产

做好提供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家庭房产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的准备。

2.家庭无房产

(1)三代同堂:做好提供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祖辈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

(2)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做好提供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与政府签定的保障性住房(公、廉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

(3)一般租房(租个人产权住房):做好提供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与个人签定的合法产权住房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此项不包含城区乡镇户籍租房户)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家庭有房产

做好提供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②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③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在兴宁区辖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的准备。

2.家庭无房产

(1)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做好提供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②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③父母与政府签定的兴宁区辖区保障性住房(公、廉租房)合同;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的准备。

(2)一般租房(租个人产权住房):做好提供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②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③父母与个人签定的合法产权住房租赁合同;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的准备。


三、家长填报时间

2020年4月20日-2020年5月3日


四、注意事项

1.家长准备材料中的有效户口簿或居住证,原则上应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合法持有;用于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地址,原则上应于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具备居住条件。

2.如果住房类型属于“非独立产权”(共有产权)的,则填报的“所占份额”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合计数。

3.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准备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须为住宅性质,非住宅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4.家长可通过以下途径上报调查摸底信息:


应用入口操作引导流程二维码



小学生摸底操作手册二维码


(1)家长可通过手机网络下载登录“爱南宁APP”进入“更多应用”页面——智慧教育“小学生摸底”——选择兴宁区——摸底填报——填表。

(2)家长可自行前往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或学校领取相关调查摸底表格,填写事项准确无误后上交社区居委会、物业或学校,原则上在哪个社区居委会、物业或哪所学校领取调查摸底表格就应按时限内提交给该社区居委会、物业或学校。

5.新生调查摸底是今年小学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希望各位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本年度适龄儿童调查摸底工作,按时准备、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

6.由兴宁区教育局委托辖区内学校负责收集与统计本年度适龄儿童调查摸底表。

附:学前班开始接收秋季入学短信咨询,短信咨询模板如下:

孩子姓名…出生日期…就读××幼儿园…住址及联系方式…计划报读金源城卓立秋季学前班。

 

联系人:林老师、彭老师  

咨询电话:0771-5786321、13393648571、13347600769